Friday, September 29, 2006

那天下午。

時間應該是拜四下午三點半吧,我請了假,在四號公園的圖書館看稿子。很訝異這個時間的圖書館怎麼會有這麼多人,剛好有一個靠窗的位置空著,很高興有一個光線充足的桌面。旁邊坐了一個約莫50多歲的爸爸,正看著某種身體保健書籍,但應該不是真的有病想找治療方法,因為他的桌上還擺著有關園藝、圍棋及室內裝潢的一疊書,應該只是要打發時間地隨便翻閱吧。對面坐著一個禿頭的男子,年紀可能比我稍大一些,正用毛巾擦臉,小小的灰土色毛巾,先在臉上抹了一圈,然後再往上抹到了沒有頭髮的頭頂,接著往後腦杓抹到脖子後停止。我很慶幸是坐在這些看起來不是為了準備什麼資格考的用功青年的閒雜人等左右。

坐在可以俯視四號公園一角的大窗子前,一個很舒適的午後,陽光很充裕,藍天有白雲,很大片白色那種。樹蔭下有幾個阿公阿媽在做某種運動,氣功之類的。有年輕的底敵在籃球上打球。有外勞推著輪椅老人出來閒話家常。有一個年輕男子,看起來是我喜歡的樣子的男子,從公園的一角走過來,穿過了阿公阿媽們,消失在公園另一頭。

我看稿子累了時,就抬頭望著外頭發呆,很舒服的一個午后。

這是那天下午我想跟你說的話,沒有一件事是重要的,微不足道的小事罷了。

Thursday, July 27, 2006

讀書。

前幾天以為有颱風假,就去買了兩本書打算颱風天在家溫馨閱讀,不過颱風假沒放成,書就往地上一疊尚未閱讀的書上又疊了上去。我愛亂買書,而且還喜新厭舊。買書的理由常是某一瞬間奇怪的念頭,比方如果下班心情很好,可能覺得可以看看某些輕鬆的短篇,或某天突然很有閱讀慾,就會去尋找書店強打「已翻譯成20幾種語言,全世界有數百萬人為之落淚」這樣的書。
但我不是有固定閱讀習慣的人,像老劉每天睡覺前會閱讀個1小時,或像阿瑪會欲罷不能的看到清晨2點那種;又因閱讀速度龜速,所以書就越累積越多。我曾經覺得這樣亂買書不是件好事,不過後來有個大學朋友跟我說,他是「把書買起來,老了可以慢慢看」,我覺得這個藉口不錯,而且以我可能晚年孤寂的命運來想,這到是一件不錯的方式。
來講講我本來買來當颱風假消遣的書:一本叫《回憶的撲克牌》,一本是《謀殺我姑媽》。

《回憶的撲克牌》
會想買這本書是因為我同事傳給我一篇我覺得相當精采的序文,加上阿瑪跟我說她覺得挺好看的,於是就去買了。它是一些短篇的集結,我看了三篇,主題圍繞在中年人的感情、家庭生活,我喜歡看一些簡單的感情描寫,快樂的悲傷的都可以,有時映證了自己的過去的某個感情片段,有時看看別人如何處理或看待情人間的相處。
但,這本書的所有的女人(到我看到的第三篇)都被描繪成白晰、臃腫、小眼睛(甚至還形容成像手上的凍瘡),而男生則是弱小的孬種貨。我覺得所有主角都有一種被很猥褻的形容(尤其是對女生的描寫,讓我想起日本A片裡某些白晰肉感的女優,所以這是我個人的偏見,若我是異性戀,搞不好會很愛),大概是作者很真實地(?)描繪出某一種生活的不堪跟感情醜陋的一面,所以我看得心浮氣躁。

我:「這裡頭的女生都被描繪的很醜。」
阿瑪:「後面的幾篇連男生都醜。」

於是我決定把它先擺下,等到哪天我忘了對它的偏見時,再回來重看。

《謀殺我姑媽》
這本書光是書名就夠吸引我了。不知道為什麼,光是看這個書名,我就覺得心情很愉快。而且它才99元,在政大書城買,好像又打了8折的樣子,比一頓飯還便宜,不買實在對不起自己。在我放下《回憶的撲克牌》之後,就開始讀起這本黑色幽默的偵探小說,我目前只讀了20頁左右,但它挺吸引我的,筆調有一種淘氣的趣味,故事的背景還設定在風景宜人的蘇格蘭(雖然書中主角嫌棄蘇格蘭,覺得它是個一無是處的鳥鄉下),光是某些景觀片段的描述就夠讓我神遊嚮往了。

這兩本書都不錯,只是要慎選心情狀態閱讀。

Wednesday, May 17, 2006

Mr. Right?

在每一段感情中,不管後來是以什麼方式收尾,我們至少都認識了某一種性格的情人,以及如何與那種情人相處的生活模式。而下一次,當又遇到了類似性格的情人時,你會委身屈就於他的強勢,還是依然故我的彰顯你的氣勢?

單身的生活過久了以後,身體會長出一些芒刺,有自己的走路習慣,有自己的清潔習慣,有自己的點點點。因為已經熟悉了自己一個人的生活,縱使單身寂寞難耐,但當身邊突然多了一個人的時候,雙方都會需要一些調適期。

「我覺得他比較愛我。」當被朋友問及誰比較喜歡誰時,聽到的常是這樣的回答,或許是真的,但通常是假的。我們很在意誰付出的比較多,而付出感情多寡的衡量卻是依照自己的標準:「他沒有打電話給我!」、「他都不主動來找我!」、「我實在搞不懂他!」,然後依自己標準去責怪對方為什麼沒有達到?是不是因為他不愛你?是不是他不夠愛你?

每個人的思考邏輯都不一樣,有時候會差異到讓你完全摸不著頭緒,但思考邏輯不同,做事方式不同,並不代表他不喜歡你,很可能是他的腦袋裡你就是沒有你要求的那一套求愛方式。而如果以這樣的不一致去責備對方,甚至草率結束一段感情不是很可惜嗎?當然如果你覺得他是豬頭,就算了,但在你覺得他是個好人,你也喜歡他的時候,不是要更努力一點?

我們常都希望對方是更主動的一方,因為這樣一來就是「我覺得他比較愛我。」的映證。但何必等他主動呢?如果你喜歡他,就說你喜歡他,就主動展現你要的相處方式。「我覺得我愛他比較多一點,我覺得我付出比較多一點」其實也沒啥不妥。

而如果相處後,你還是覺得他是個豬頭,就甩了他,然後你的朋友就會一起撻伐他,因為壞人一定是他。

我親愛的朋友,別忘了單身的寂寞,至少好好地愛他一陣子。

Tuesday, April 18, 2006

來交個友吧。



我的異性戀好友對於同志這個世界,總是抱持著某種程度的好奇,我幾乎會把每次與網友見面的情形跟他報告,他總是感嘆地說:「你們有好多認識新朋友的管道。」

比起我的異性戀朋友,我是多了認識朋友的機會,然而看似精采的生活下,其實是令人失望的循環。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以認識新網友或一夜情為樂,如果抱持著這樣的心態,同志這個交友網,的確提供了某種便利。但我認真地相信,大部分的人終究是想找一個伴侶的吧(請不要跟我說我錯了),然而為什麼同志們總是不停地替換情人?是哪個環節出了錯?是因為交友的便利性,降低了大家一開始的篩選,所以2個禮拜後就因為個性不合而說掰掰;或是因為取得容易,大家就不願浪費時間為了相處的摩擦努力溝通,反正再交就有了?還是其實只是男生與男生間的羈絆較少,所以不合就阿沙力地分了!

但其實這個交友圈也就這麼大,還要細分top、btm、哥哥、弟弟,大家換來換去的結果就是【他的前b是我的前b的前b】,是沒什麼特別不好,只是也沒什麼好。

而有些人男友一直換,有些人卻總是只能見見網友。所以有網友可以見,卻沒有男友可以交往,累積下來的經驗就是【見過不少網友】。

我不知道怎會寫到這裡,一開始是要寫一些累積下來被拒絕的心得的。我想應該可以把被拒絕或拒絕別人的次數跟心得記下來,這樣老了只剩一人時,還有東西可以回味。

Sunday, April 02, 2006

去游泳吧。

早上起床已9點多,坐在床上發了一下呆。原本預計8點起床,吃過早餐9點可以去游泳,在星期天早上的陽光和煦下的室外池游泳。但已經9點半,等我吃完早餐等消化完後已是1030分的事,不知還算不算是星期天的早晨。而等我盥洗完畢,外面卻嘻哩花啦的下起了雨,雖然只是小雨,卻完全將我的計畫打散。

悻悻然地撐傘出門買早餐,不想吃麥當勞時就會陷入不知道要吃什麼的困惑(不是我特別愛麥當勞,實在是選擇性太少)。買水時發現便利商店的三明治冷藏區有草莓泡芙,很好吃的樣子。

買了草莓泡芙後發現雨停了,心情有開心了一點。一邊喝茶吃泡芙,一邊看《鍾無艷》,覺得節奏很順暢,看完已經正午1200。

很想去游泳,反正一整個星期天沒人邀約。游泳池的室外池好冰,雖然空氣中有悶熱的存在感,水卻冰得很像夏天的冰開水,這種時候不能遲疑,要奮不顧身地往水裡跳,頭埋進水裡的那一剎那,有一種肺被急速冷凍縮收的感覺,滑了幾次水後,卻有種好久沒有的愉快感。果然游泳還是要在夏天來臨的室外池啊。

離開時在門口撞到很帥的游池救生員,是我沒看過的一個。嗯,這樣也可以過一天,至少離開時是這麼想的。

Wednesday, February 15, 2006

垃圾分類。

自從台北縣開始實施垃圾分類那天起,每當晚上八點垃圾車的音樂響起,我就感到十分的煩躁,煩躁到晚上八點一到,如果我當時在家,我就會去洗澡,當作沒聽到垃圾車上少女忘情的鋼琴演奏。

為什麼我會如此煩躁我其實也搞不太清楚。大抵是因為不知道要如何做分類,而門口的垃圾又已堆積如山,所以每當音樂響起,我就會想到門口的垃圾,然後又會想到老闆娘曾跟我說,她有一次偷偷把一個衣架塞到一般垃圾裡,結果收垃圾的先生不知哪來的神力,當場把垃圾帶拆開,拿出衣架說:「這是什麼東西!」老闆娘當場嚇得花容失色。

於是每當垃圾車來了,我總會想到如果我拿去倒,垃圾先生會不會斥責我分類不確實?其實我已經很小心地分類了,寶特瓶分一類、利樂包分一類、紙張分一類、便當紙盒分一類、塑膠容器分一類。但總是會有一東西我不知道怎麼分,比方說池上便當的木片盒便當,這我都整個放進一般垃圾類,比方說麥當勞套餐,吃完的殘渣我通常都把它包在一個紙袋類沒細分,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就是這些食物殘渣讓我遲遲不敢去倒垃圾。

所以自從台北縣實施垃圾分類以來,我還沒倒過垃圾,終於一般垃圾已經累積了三大袋,而為了怕招引蟑螂螞蟻類,我每一袋都用兩層垃圾袋箍好,阿瑪教我下次要買不透明的垃圾袋,這樣搞不好可以逃過垃圾先生的法眼。

前幾天阿瑪跟我說,其實台北縣的垃圾分類,只分「可回收」跟「不可回收」,意思就是只要分成兩袋,就是「一般垃圾」類跟「分類」類。這件事讓我心中的大石稍微小了一些,至少我不用煩惱紙杯是要放在哪一個分類裡。

今晚我終於下定決心要清掉一半的垃圾,八點不到,我就把垃圾準備好了。垃圾車會經過門口,通常我只要站在門口直接往車子的垃圾箱丟就好。但今天我懷著破釜沉舟的雄心壯志,一定要把垃圾丟掉,於是決定走到巷口丟,丟完就趕快跑走,這樣就算他想罵我,我早就消失在人群裡了,哈哈哈哈。

就這樣,當垃圾聲在遠方響起,我就拎著兩包一般垃圾跟一包利樂包分類走出門,不過快到巷口時,才發現垃圾車跟回收車隔了約莫兩百公尺,好像是分類車在後頭處理分類的問題所以耽擱了。

懷著非常忐忑的心,走到垃圾車附近把兩包一般垃圾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拋入垃圾箱,為了掩垃圾先生法眼,我還把手上的利樂包分類垃圾提高問他:「請問分類的是放在後面的回收車嗎?」(天啊,好蠢的問題。)

終於,我順利的丟掉一般垃圾。接著往後面的回收車走去,一到就聽到回收先生以高分貝的聲音對著一名婦女說:「我們每個禮拜來兩次,不要一次拿這麼多東西出來。」然後他就把地上的一整個紙箱搬上回收車。分類車長得不像一般垃圾車,我沒辦法把回收物拋入車內就落跑,於是我小聲地問回收先生:「這個可以收嗎?」

垃圾先生說:「這是什麼東西!丟一般垃圾就好,不要亂分。」然後馳騁而去,留下形單影隻的我,和一袋利樂包。